
我们不认识
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就矫情,我们的情感世界也更为单纯。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正坐在一家小店里出神。他刚打完篮球,汗水打湿着头发,他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他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他笑着跟朋友说话,他温暖到让我在一大
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就矫情,我们的情感世界也更为单纯。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正坐在一家小店里出神。他刚打完篮球,汗水打湿着头发,他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他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他笑着跟朋友说话,他温暖到让我在一大群人中就记住了他。之前,我觉得自己足够理性,可是那一刻居然相信了一见钟情。以前我坐在教室里读一本本小说的时候,对于书中那些一见钟情是最不屑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怎么能在一见面后就爱上对方呢,这就是童话。我的童话梦在很早很早之前早已被扼杀在摇篮里了,可那个午后微笑就让我感觉到了怦然心动。
我之后养成了一个习惯,我总是坐在老位置在固定的点等着他的出现。只要是晴天,他几乎每天都会在固定时间出现。我相信就是缘分。
之后某个时间,我暗暗对自己做了一个心里暗示:如果从现在开始的十五分钟里他能出现,我就主动要电话。
缘分的是,当他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真的不知道该形容当时的心情,带着兴奋和忐忑,最后我还是没有勇气。我一直这样,总是在关键时候掉链子,事后又开始后悔。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以后的我们总是能不期而遇。我相信那就是属于我们的缘分。
偶然我在校园网里看到一张比赛胜利的合照,即使他站在最后,即使他只露出半个脸,即使照片不是很清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他的笑容。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操场的角落里。那天的天气很好,蓝蓝的天空中有几朵棉花糖似的云朵,阳光不是那么耀眼,照在身上是舒服的温暖度。我本想靠在旁边的栏杆上打了一个盹,可是刚闭上眼睛不久就被砸在脑袋上的篮球给痛醒。我看着滚在身边的棕色篮球,而后脑袋一片空白。
有一双鲜红如血的球鞋着急地跑过来,一个磁性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没事吧!”
我艰难地抬起头,男生背对着光,我一霎那看见了他,我紧张的抽搐了下:“你是谁?”
男生微笑着蹲下身子,他细细端详了我被打红的额头,有点担心地问:“额头不疼吗?”
我面对这靠近自己的脸庞,心一下子被凝固住,话语在嘴边不自然地往外蹦:“我没事。”
男生纤长的手指轻轻碰触了一下我的额头:“对不起!如果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我每天都在这里打球,除非下雨。”
我乖乖地点点头,然后抱起身后的篮球递给男生:“给你。”
男生笑着接过篮球扬长而去,那个离去的背影后来出现在了我的日记里。丝丝明亮的阳光照射在身上,男孩穿着篮球服的背影在阳光下蕴育了一层光辉,让别人记住的是那个醒目的号码:11。
生命中有那么多的转瞬即逝,我们在瞬间的缝隙里遇见了一个期盼的身影,然后我们的视线再也不能离开。所谓一见钟情就是这样,犹如一块磁铁,再也分不开。
爱情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任何时空。越是不相信缘分的人,在遇见倾心的人时往往更投入。我有着过于敏感的心,深藏在心中的积累在日记里是最好的倾诉。那些密密的文字无形中填满心中,重重叠叠,谁知道那一篇篇文章中藏有曾经牵肠挂肚的背影?
我一有空就坐在操场的角落里看他打篮球,我喜欢他每一次投进时放以的笑容,喜欢他简单粗暴地擦下额头上的汗珠,喜欢他大口大口地喝着水。我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把呀的每一个动作都记下来,就似一个天气阴晴表,布满了关于他的天气。
我看见过很多女生会在场边给他递水递毛巾,我很羡慕她们。我只懂得躲在阴暗处,对于走到他跟前的勇气也没有。
他对任何人都很好,除了不认识的我。他对任何人都是微笑着跟他们讲话,还会和他们偷笑着讲悄悄话。他的头发的自然的棕色,带着天然的卷卷,在跑动的时候,头发也会随着步伐不停地在头顶跳舞。我把跳动的音符也写进日记里,我说,此后我对所有留有这个发型的男生都怀有一种亲切感。
我知道他每天放学都会去打篮球,除非下雨。他会在练习结束后去学校隔壁的奶茶店喝水,他会在里面坐很久,歇够了他才会背上书包走上那条悠长的巷道口回家。我每天的行程也是走上那些他走过的路,只不过永远是他在前,我在后。
我没有勇气和他走在一个平面上,我背着书包跟在他身后,就那样远远地跟着。我不会进奶茶店,我会坐在学校门口的大榕树下假装玩手机。我每天最开心的就是和他走上那条巷道,悠长、安静、只有我和他。
他从没有在半路上回过头,他从没跟这个就在身后的女生打过招呼,他走路步伐很慢很稳,一往直前。我走在他的身后,慢慢地早已把他的背影记得滚瓜烂熟。我的画册中有很多类似的背影,在小桥上,在公路上,在奶茶店门口,在巷道......
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我穿着天蓝色的雪纺衫和棉布裙站在学校的大榕树下,低头抬头的笑靥间看见了不远处坐在奶茶店里的他不时投过来的视线,我突然就感觉到泪流满面。我是多么希望这一刻就定格在此刻,我多想像其它女生一样大胆地站到他面前,落落大方地说:“你好!我认识你很久了。”
可我就是个没用的孩子,我不懂得怎样表达自己的感情,我怕自己听到那句“也不照照镜子”从他嘴中说出来。
后来,他恋爱了,和常常在场外给他递水的女生。他更温暖的笑容都给了那个女生,他会很温柔地摸着女生的头发,轻轻地敲下她的脑袋,骂她“笨”。他会在比赛胜利后跑到场边亲昵地把女生拥进怀里,轻轻地在她耳边低语。我就是一个看客,一个看戏曲表演的看客。我还是会偷偷走在他的身后,走过他走过的路。不同的是,他走的路更多了,他要送女生回家。
我就像个无声无息的灰尘,轻轻地飘在他的身后,看着他牵着女生的手,如此亲昵,如此美丽。我的画册里有一副美丽的画,里面有两个紧紧依偎的背影,有温暖的夕阳、大大的14和一个日记本。
在一个布满金黄色阳光的午后,我路过篮球场的时候见到了躺在阶梯上睡觉的他。跳动的音符软趴趴地耷拉在水泥地上,睫毛有规律地上下起伏着,双手附在脑袋上,像是熟睡了。
我环顾了安静的四周,鼓足了所有的勇气,走上前微微弯下腰,左手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背:那是属于他的温度。
我笑了,我终于明确地感觉他的体温,如阳光般温暖。我把日记留在了他的左手边,那是属于他的。我用手记住了他的体温,用耳记住了他的声音,用眼睛记住了他的样子,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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