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着的那个年代

爱着的那个年代

阴阳交错散文2026-04-24 09:37:13
还记得你的手指白皙修长,你自诩说你长有一双天生应该弹钢琴的手,但我自始自终都没见你弹过一次钢琴。而且你认识我前一直五音不全,这让我明白声线并不一定要与美丽的歌声结缘。因为我的嘲笑确切的讲是愿望你拼命的
还记得你的手指白皙修长,你自诩说你长有一双天生应该弹钢琴的手,但我自始自终都没见你弹过一次钢琴。而且你认识我前一直五音不全,这让我明白声线并不一定要与美丽的歌声结缘。因为我的嘲笑确切的讲是愿望你拼命的学一首歌,你发挥英语系高才生的特长,最终用《SEEYOUSEEME》征服了我,当一个星光璀璨的午夜你在学院的白杨林里唱起这首英文歌时,我震撼了。如果现在你的记忆连贯,你肯定还记得那夜我露珠一样闪烁的泪光。
那时我狼毫般清瘦,我甚至是足球队的主力。我个子不高但是爆发力很强。你总是在足球场外用眼睛给我加油。你从不象其她女生那样张扬的喊叫,每次我运球飞跃你身边时我总能感觉到一道温暖的目光在我身上游弋。当我力气几乎怠尽拉拉队对我也失去激情时,你开始轻轻挥动一方红色的手帕,象是一面动力的旗帜,促我勇猛直前,在淋漓的汗水中送一记记有惊无险的点射让疲惫的人群瞠目结舌。
你有一辆蓝色的自行车,我自然而然成了你的司机。我每次夜自习后都习惯在学院门口等你,等你走出来时我默默的接过自行车,然后塞进你手中一块泡泡糖。那时我很节俭,少有吃肉。但我对你却是慷慨大方。每次你坐到车后,轻轻的用一只手环绕着我的腰,咀嚼着泡泡糖时,电流就会从我身上温柔的淌过。我整整做你的司机两年半时间,风雨无阻,我的手磨白了你的车把,我的身影年复一年的刻录在P市的三号路上,我们戏谑的叫它爱情路。
我不善言辞,只会在文字的世界里耕耘。你是学院演讲协会的副会长,主持着一次次各种名目的演讲,你说我这么能写,演讲出来一定更有震撼力。我说我普通话一般,笨嘴拙舌。你说你可以教。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历练后,我在你鼓励的目光中上台。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文明握手》,我字正腔圆,感情澎湃,演绎着文字里潜伏的激情。会场掌声雷动。我竟然获得了一等奖。我和你肩并肩站在领奖台上,当双目凝视,青春的情感秘密源远流长。
我来自乡村,总觉得与城市的你有天壤之别。你却努力缩短这种距离。你喜欢吃辣凉皮,你说你家门前的那家店在P市凉皮做得最棒,于是你带我去吃凉皮。是夏天,我们在空调屋坐下,当凉皮端上来时,我迫不及待的开始吃起来。我吃相不好,几乎狼吞虎咽。我甚至高高的端起碗,挽起袖管。你用嗔怪的目光示意我放下碗再吃,又轻轻地放下我的袖子。直到今天,我吃饭时从不端碗,每次见到细碗,思念不成样子。
象许多少年时虚荣的男孩一样,我也一直渴望能亲手戴上你买的什么礼。似乎戴上你送的礼物,我们就永远把心栓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记得那年你还上大四,而我已经开始在北京打拼。冬天时我终于如愿以偿收到了你邮寄的礼物:是一双白色的手套,上边还隐约有点点血迹。在来信中你说这是你一生中第一件女红,献给你最爱的男友。那是个春意融融的冬天,一个季节因为一双手套而变得温驯无比。我戴上那双有些狭小紧凑甚至有些丑陋的手套,洋溢者缕缕温情。
你有个很了不起的舅舅,是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的外交官。你总是在我面前穿着你舅舅从国外给你带来的衣服,显得雍容华贵。但在我面前你却不是公主,而是知己。你怕我吃苦,坚持陪我吃早餐,这个习惯让你坚持了两年。有一次你在陪我吃早餐时丢了一块你舅舅送给你的昂贵的手表,这让我忐忑了很久。于是那个暑假我拼命的打工,当我用满是血泡的手捧给你一块漂亮的女式坤表时,你骂我傻,用手捶着我的胸,搂着我心疼地哭了半天。
你生日,我实在没什么送你。我用在《P市广播电视报》上发文的稿费给你订了一只小小的生日蛋糕。但又觉得太小气。于是我让同学把我锁在一间不被人发现的杂物间里,饿了吃块馒头,渴了喝杯凉水,长夜行军,用两天两夜的时间赶写了一篇小说《苦恋》。当这部三四万的小说在十平左右的小房间里落幕时,我依然意犹未尽,咬破中指,又在小说的扉页写上“R,生日快乐”一行血字。当我在摇曳的烛光中把这部小说送给你时,你朦胧的目光幸福得颤抖。
而我生日,你总是在简单中赋予更多的精神内涵。我二十岁生日时你送我只钱包,很精致的APPLE钱包。在钱包里你还写着独特的祝福:祝你的钱包未来永远象我们的爱情一样充实。那时我正受着清贫的折磨,甚至吃饭时你都买单居多。你总是一次次的改善我清苦的大学生活,也用你的爱喂养着我干瘪的灵魂。
热恋的那年春节,我回老家。那时家里还没装电话。你煞费苦心的给我写信。短短半个月,却写了十几封。你的信总是很长,中英文混杂,只有我能顺利读懂。你把我画成漫画,象极了三毛,你在漫画下不厌其烦的写着:臭蛋儿臭蛋儿臭蛋儿臭蛋儿臭蛋儿,用另类方式诠释着你的思念。而我在窗台上,老杨下,灶角边也给你写着信,然后就着鸟鸣、炊烟和雪光一起邮寄,于是我们总是在同一个晚上做同一个梦,梦到信来,然后无限幸福、小心翼翼撕开信封一角儿。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X市的站台。当我在车窗坐定,回头看你时,你正泪眼婆娑的立在窗外。我不忍看你的泪水,做让你走的动作,你却坚韧不拔。车缓缓开动,我看你跟着列车奔跑的影子越来越小,渐渐成为米粒儿,开始伏案痛哭,一伏一抬,中间就隔了一条时光的大洋,距离的大洋。然销魂最是离别时,一声汽笛,多少惘然?
若干年后几经辗转,还是收到了彼此的消息。你的邮件已全是英文,所处的环境让你几乎忘记了国语。邮件里你深情倾诉,说你常常梦回P市。你说你经常幻想骑着那辆蓝色的自行车,默默看我踢球,用眼神给我加油;你说你常想起我年轻时演讲的意气风发,慷慨激昂;你说你依然深爱着凉皮,总是抽空去中国城点一碗贪婪的吃但总是吃不出1998年的那种味道;你说你依旧珍藏着那块坤表、那部小说、那些信还有那个年代我发表的所有豆腐块文章……
目光黑漆般的在往事里纠缠很久,望着群蚁排衙的英文字母,我精神恍惚不着一文。
然后我慢慢踱到阳台去,抚摩着厚重的肚腩,点燃一支烟。
星很亮。
当第三瓶啤酒灌下肚时我终于哭出了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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