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暴力犯罪议

职务暴力犯罪议

銮旗车杂文2025-02-28 01:01:37
看社会新闻,总像是在考验人的神经系统是否足够坚强,心智是否成熟,而且你总能发现许多新的东西,甚至于学到许多时尚的新名词抑或流行语。前段时间的“躲猫猫”就可谓出尽了风头,闹腾得不小,据说它已是零九年的第
看社会新闻,总像是在考验人的神经系统是否足够坚强,心智是否成熟,而且你总能发现许多新的东西,甚至于学到许多时尚的新名词抑或流行语。
前段时间的“躲猫猫”就可谓出尽了风头,闹腾得不小,据说它已是零九年的第一个网络流行语。而它甚至于还很有可能影响到一种旧有体制的伟大变革,让看守所从公安系统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管辖。若真能如此,那个不幸因砍伐了几棵林木被关进看守所没几天就因“躲猫猫”游戏而命丧黄泉的农民似乎也死得其所了,甚至于变得伟大而高贵了些。当然这却一定不是他想要的命运,如果可以让他选择的话,他宁可庸碌地过一辈子,与自己的未婚妻结婚生子过平凡人的生活。
此事刚得以平息,近日又看到一则惨案的报道,一花季少女被奸杀在丹凤县丹江河边。我是陕西人,听此消息更有悲凄之感。而更令人费解的是由此而来的另一起悲剧,另一位同样身处花季即将迎接高考的少年却因此死于非命,不过是被带到刑警队审查了几日就变成了一具冤魂。据报道,死者是在审查过程中突然猝死的,而经多方证实,该少年无疑是被刑讯逼供致死的。
又一桩血淋淋的罪恶,让人无不为之唏嘘与悲愤。
其实要说,这样的事例似乎也不鲜见了,被审查人在派出所莫明其妙死亡的事件也不在少数,而基本上都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遭受刑讯逼供被活活打死。这听来真是有些骇人,却是活生生的事实,不容人避讳或是置疑,你不正视也不行,甚至于还得勇敢地接受,要不然你又能怎样?
回想起去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上海袭警案,究其最根本的原因,也是发韧于刑讯逼供。而那男子事后却一反常人提出索赔要求,只因得不到满足就起了报复杀人之心,以致于犯下滔天大罪,葬送了多少家庭的幸福。这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不幸,而是我们整个社会之大不幸与大悲哀,但我们又从中究竟反思与省悟了多少?有没有触到最本质的东西?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躲猫猫事件还余音未了,就又出血案,这岂还是限于反思的事?要从根本上解决,似乎还得从制度与法律法规上着手。
以往出多了这方面的事,我们通常的提法就是“要加强公安人员的队伍素质建设”等等隔靴搔痒的话。而此刻我在想,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与现状,是否应该上升到“坚决杜绝与打击公安人员利用职务之名进行暴力犯罪”的高度上来。不以此,不足以警示我们的公安人员的基本职能是什么;不以此,不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我们的人民警察不该是用暴力逼迫来办案破案的,而是要依靠智慧才能来进行侦破工作;他们也不该是用暴力来制造惨剧残害人民的,而是要用其自身过硬的军事素质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以前听过一句顺口溜,叫“坦白从宽,把牢底坐穿;抗拒从严,放你回家过年。”乍一听很好笑,可是我笑不出来。事实像是在那里明摆着,公安人员没有什么罪证可拿,只凭主观推论与臆测来办案,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时,若是对方不承认,似乎就变得束手无策,只能依靠打骂威逼等等手段就行诱供与逼供。有挺得住的,虽犯罪事实真是其所为,还是一样会放虎归山;若是遇到挺不住的,三下两下全招供了,那很好,就等着坐牢吧。当然,更多的遭受审查的对象只是怀疑,一点根据都没有,又何来犯罪事实,总不能编造个犯罪行为来吧,再逼也招不出来,可在别人眼里就成了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只能是加重惩罚。这不,一不小心,就打死了,黄泉路上就多了一个冤魂。
两起惨案,一则花季少女被奸杀,另一则,花季少年被公安人员打死,究竟是哪一起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与影响力更大?哪一起更让人感觉害怕、更可憎而且更没有安全感?我想,普通百姓的心里应该是很清明的。
据说当地政府部门已为此支付了十几万元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等。公安人员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其行使的权力代表国家与政府,所以其所造成的过错也该由国家与政府来承担,也理应由政府来支付国家赔偿金,个人似乎也不受杀人偿命这一天律所规。
然而这明明是某些人的个人犯罪行为,为什么却要政府为之蒙羞受辱?难不成这种暴力犯罪是有人暗地里默许的不成?只是不小心用过了度,发生了意外,而这样刑讯逼供大多数时候是不是还屡试不爽?这样一想,就更令人毛骨悚然。还是打住。
当然,我们也不能仅从一些特殊事例来以偏概全否认公安人员的基本功绩,对他们进行过多的指责或是鞑伐,这样不理性也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情形。然而,我们也应该把“公安人员利用职务之名进行暴力犯罪”提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来加以认识,甚至于写到某部法律法规当中,让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其严重性及其必要性与重要性。如若此事件同样能导致某种变革或是创新,那么这两位不幸惨死的花季少年的在天之灵似乎也能得以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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