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风起兮云飞扬
一“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他豪情万丈大、气吞山河、浑厚嘹亮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他身高八尺,有英霸之气,逸群之才,骑着高头骏马向我飞奔而来,有力的大手只轻轻一挑,便将我
一“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他豪情万丈大、气吞山河、浑厚嘹亮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他身高八尺,有英霸之气,逸群之才,骑着高头骏马向我飞奔而来,有力的大手只轻轻一挑,便将我飞身揽入怀中,我们迎着骄阳双双飞驰而去……
“雪——儿,雪——儿”
有如破锣般刺耳的声音响起,残酷地,无情地,硬生生地将我从白日梦里拽了出来,没有了高头骏马,白马王子,有的是——
一穿着肥大背心,廉价短裤,脚踏拖鞋的黑灿灿的男子在草地上毫无顾忌的大喊大叫着。
“喂!能否把你的音量关小些?幼儿园里老师就教导我们不要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为了表示我的愤怒,不,应该是极度的厌恶,我蹭地从草地上跃起。这么一个大美女近在天边,他眼长胳肢窝了不成?
“雪——雪儿”他猛然扭转的身子撞着我可怜的鼻梁!
“罗大宝,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叫我韩——小——雪!”我咬牙切齿一字一句地点戳着他城墙般的胸膛。
可恶的家伙,这样的话我要说上多少次他那猪头似的脑袋才能记住?雪儿是他喂养的三条——狗的名字!当然,有仇不报非君子。我养了两只猫,三只鹦鹉,四只八哥,五只王八,十条金鱼,它们的名字都叫——罗大宝!
我甩了甩被硌疼的手,暗暗骂自己真没用,十几年的“一阳指”,竟日渐退步,毫无长进!
没想到他拉起我就跑,,我极力挣脱,却怎么也甩不掉那钳子般的大手。
天!仁慈的上帝能否闪出来个老鼠洞,让我先躲一躲?这一路的回头率……
他一鼓作气地把我拖进了学校大礼堂,是——拖,而我——是多么地极不情愿!
礼堂里人山人海,我猛然想起了今天是校文学社团的话剧演出,是我期盼已久的《刘邦传》。
罗大宝这小子还真行,竟在第三排的正中间抢占了两个位子!前两排落座的是各级领导。
我一边吃着罗大宝准备的零食,一边夸赞他还真有两下子,真不明白他什么时候有了这惊人的改变。据我所知,他可是一看话剧就头大,百爪挠心般的难受,称之为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如此豪情万丈、气吞山河,浑厚嘹亮的声音……我揉了揉眼睛,舞台上正是我梦里那千呼万唤的——白马王子呀!
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演出,我卯足了劲头拼命般的鼓掌,以至于我那双手疼了整整三天。
如果不是罗大宝按住我,最后冲上舞台给“刘邦”献花的肯定是我!
为此,我接连三天没理睬罗大宝。
二
罗大宝,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
虽然每次他总要不厌其烦的加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等等的修饰语,可我只承认他仅仅为邻居而已!
他如鬼魅般地纠缠了我十八年,本以为上了大学就此可以永远地拜拜,脱离那噩梦般的生活,没想到的是上学报到的那天非要帮我扛行李包,理由是我们考入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一系。
我可是偷偷地改的志愿,并且是在看了他的志愿后,明明我们填报的不是同一所学校。这神通广大的罗小宝,更可气的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我们竟又成为了同班同学!
我终于打听到“刘邦”的名字叫纪安邦,“安邦定国”,多么响亮、有着男儿气概的名字!哪像罗大宝,俗不可耐又超级幼稚,竟还沾沾自喜、津津乐道的说什么大名已经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试问,哪天的电视里不重复多遍“大宝天天见”?
最不可思议的是罗大宝跟他是“哥们儿”!
我决定让罗大宝穿针引线介绍我们认识,可那小子死活不干,还卑鄙无耻地说什么,女人不能只看脸蛋,还得内部充实才成!那恶毒的目光最后停在了我——平坦的胸部。
“罗大宝!”真是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立刻一把揪住了他的一只猪耳朵,恨恨地道,“你应该到养殖场娶头奶牛回家!”
求天求地不如靠自己,我在翻看了数本《爱情指南》、《古今爱情大全》后,决定用比较含蓄的方式——写情书,来表达我对他的爱慕之意。
我翻遍了室友的唐诗宋词,认为李之仪的《卜算子》最适合我的心境。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当我终于趁人不注意把我揣在口袋里的“情书”放进隔壁班级纪安邦的桌洞里,做贼似的逃往学校的操场……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气吞山河、浑厚嘹亮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他身高八尺,有英霸之气,逸群之才,骑着高头骏马向我飞奔而来,有力的大手只轻轻一挑,便将我飞身揽入怀中,我们迎着骄阳双双飞驰而去……
朦朦胧胧中,我隐约看到那人的面容是纪安邦……
又被吵闹声惊醒,该死!这次的罪魁祸首依然是罗大宝!他居然一人挑战仨,和临班的几个瘪三打架!
等我赶到,他们早已被拉开,人也散得差不多了。罗大宝吃人的目光转向了我,他手里抓着的分明是我写给纪安邦的“情书”!
“臭丫头,幸亏你还有个心眼!”他忿忿地道。
原来我那封“情书”纪安邦还没看到,就被一帮瘪三给贴在了走廊上。
幸亏罗大宝到得早,幸亏他认得我的字……
“幸亏你没有署名字,臭丫头,长进了你!”他的声音已不那么带气。
天!我居然忘记署名了!祸兮?福兮?
三
我如愿以偿地认识了纪安邦,可我们一起吃饭时罗大宝的脸色比桌上的猪肝还难看!
所以我决定在他光荣的完成“使命”后,过河拆桥。
终于能和自己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单独约会了,我试遍了所有的衣服,经过室友们的举手表决,选了那件白色绣花的连衣裙。
可没想到罗大宝竟然也来了,坐在我们斜对面,那目光足以赛过偷捉妻子奸情的丈夫,害得我一晚上倒足了胃口,楞是没了一丝浪漫的情调!
我决定转为地下游击战,和纪安邦约会一次,换一个地方。可奇怪的是我和纪安邦在一起并没有想象中恋爱的感觉,倒像是两个再平常不过的朋友。
没有了罗大宝的“骚扰”,我心里竟有些空落落的……
没来由的就想起了他,在心里老拿纪安邦和他作比较,真有些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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